7月29日,中国足协官方宣布,济南兴洲球员戴琳因实施非体育行为、辱骂裁判,对其处以停赛5场、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。
在中甲第15轮济南兴洲对阵东莞莞联的比赛中,戴琳在补时阶段与主裁判发生言语冲突,被红牌罚下。
如今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官方通报表示:根据裁判报告、比赛监督报告、视频、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,当比赛进行到第90+6分钟时,济南兴洲足球俱乐部队35号球衣戴琳实施非体育行为,辱骂裁判,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。
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,作出如下处罚:一、对济南兴洲足球俱乐部队35号球员戴琳予以停赛5场;二、罚款人民币五万元。